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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补充耕地不实甚至破坏生态造地问题典型案例

土壤观察 2022-07-27

导    读


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例行督察。督察发现,一些地方仍然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脱离实际、违背自然规律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监管不力,违法问题久拖不决、长期存在;一些地方耕地占补平衡要求落实不到位,补充耕地不实,甚至破坏生态造地;有的应付干扰督察,对督察指出问题虚假整改等。


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决定对57个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耕地保护重大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期选取其中15个补充、复垦耕地不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土地观察公号(2021年6月22日)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39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7年12月原伊犁州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乔拉克铁热克镇土地整治项目7片区、特克斯镇土地整治项目1片区等39个土地整治项目纳入自治区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5.93万亩。督察发现,其中1.49万亩未按工程设计施工,现状依然为立项前的草地。督察指出问题后,相关补充耕地指标已被冻结。


2.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谷陇镇、野洞河镇等7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9月至11月原黄平县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5月至6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谷陇镇、野洞河镇等7个土地整治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1869.94亩(水田1528.74亩)。督察发现,项目立项及验收报告等资料显示新增耕地全部来源于田土坎削减整理,但竣工数据中田土坎矢量与实际田土坎位置、长度、面积不相符,且项目竣工审计决算资料显示土地平整工程资金投入为零,补充的1869.94亩耕地(水田1528.74亩)不实。


3.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24个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原播州区国土资源局、播州区自然资源局验收,2019年1月至12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批准24个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4949.25亩(水田3421.79亩)。督察发现,上述项目补充耕地主要来源于田土坎削减整理,但竣工资料中的田坎数据与实地现状不符,补充的1330.72亩耕地(水田863亩)不实。督察指出问题后,播州区进行全面自查并启动问责程序。播州区纪委监委给予施工单位播州区国有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验收单位原播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等8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对验收评审参与单位播州区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及现任播州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共4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重庆市城口县东安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4月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7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并将城口县东安乡等2个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纳入耕地储备库。2个项目共补充耕地573亩,督察发现,其中285亩实地为林地、园地、建设用地等。


5.浙江省丽水市和衢州市部分垦造耕地项目破坏生态造地。丽水市龙泉市和缙云县、衢州市衢江区2017年、2018年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中,有17个项目存在毁林开垦、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及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等破坏生态造地问题,垦造耕地面积830.32亩。


6.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贺家田乡板栗坪村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5月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2019年6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661.80亩。督察发现,该项目22个补充耕地地块实施前地类为林地、实施后为园地和林地,实地为种植多年的核桃树。项目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580.05亩补充耕地不实。督察指出问题后,相关补充耕地指标已被冻结。


7.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9年10月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同年11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补充耕地储备库,补充旱地3481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补充耕地地块中,177个地块、323亩补充耕地实为裸岩石砾地、灌木林地等非耕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该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已全部用于占补平衡。督察发现问题后,罗平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截至2021年4月,已复耕问题地块144亩。


8.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补充耕地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7年9月经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验收,2017年11月原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3064.65亩(其中水田2181.30亩)。督察发现,该项目有48.90亩补充耕地在项目实施前后都是非耕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实际水田面积为2008.35亩,比入库水田面积少172.95亩。


9.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2014年度耽子镇等8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6年8月项目立项实施,2019年9月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耕地500.55亩。督察发现,其中243.34亩拆旧复垦耕地自2016年以来实地一直为园地,地方验收时未予扣除,拆旧复垦耕地不实。截至2021年4月,其中194.04亩已经复垦并达到耕种状态。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被诫勉谈话。


10.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斛山等乡镇补充耕地项目补充水田不实。2019年12月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2019年12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水田2779.61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补充水田中,有199.15亩实地为水浇地和旱地。督察指出问题后,问题涉及地块已整改并达到水田标准。


11.山东省聊城市“冠县2018年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不实。2018年11月原聊城市国土资源局验收,2019年10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该项目纳入省级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2358.15亩。督察发现,该项目有117.41亩补充耕地在整理前后都是林地,未整理成耕地,却按耕地验收;有13.47亩补充耕地验收后又种植林木。督察指出问题后,其中124.88亩问题耕地已复耕到位。


12.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蛟塘镇等9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1年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2019年8月九江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耕地664.18亩。督察发现,该项目中蛟塘镇芙蓉村、蓼花镇胜利村、蓼南乡桥南村3个地块123.31亩拆旧复垦耕地立项实施前实为灌木林地、耕地等非建设用地,地方违规将上述非建设用地纳入拆旧复垦区,拆旧复垦耕地不实。


1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联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9年8月项目立项实施,2019年12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确认拆旧复垦水田82.24亩。督察发现,拆旧复垦水田中有49.12亩实地为林地、农村宅基地等非耕地,地方验收时未予扣除。截至2021年4月,淮安市洪泽区已组织拆除并复耕。


14.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杨桥村等有关补充耕地项目重复立项虚增耕地。2018年4月立项,11月分别通过县级验收和市级复验。督察发现,该残次林地复垦地块与肥西县柿树岗乡周楼村徐家庄组林地复垦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5月立项、2018年7月和10月分别通过县级验收、市级复验)地块重复,虚增耕地46.70亩。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民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复垦耕地不实。2011年7月立项实施,2019年10月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确认复垦耕地303.92亩。督察发现,该项目违规将裸土地纳入拆旧复垦区,将实际没有采取工程措施的采矿用地直接验收为农用地,涉及42.17亩拆旧复垦耕地不实。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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